一、接受当事人代书请求。
二、详细询问当事人,搞清事实,制作接待笔录。
三、代写文书并打印。
四、交指导老师修改文书。
五、文书经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审批后交给当事人。
六、请当事人在接待笔录上签字并留下相关材料复印件。
七、将接待笔录、代书文件及案件相关材料装订成卷并归档。
八、在代书登记本及电脑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