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管理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起草党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学院领导讲话,起草审核以学院名义上报和下发的各种公文,印制其他部门文件;负责文件收发、流转、归档;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全院会务工作;负责督办落实会议决定、决议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负责行政事务上传下达和信息反馈;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院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院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文书、文件、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负责校际间合作、交流、调研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学院效能目标考核工作;负责车辆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监督、执纪、调查处置职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行政法规执行情况;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教育;受理处置检举举报和控告、申诉;加强对学院各部门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治部:负责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事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出入境信息管理、警衔警务管理和劳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核算和使用;负责管理岗位人员职级晋升和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学院评先评优、立功授奖工作;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工作;负责学院中层干部的管理、考核、培养、选拔任(聘)用工作;负责教职工国内外交流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培训、继续教育、访学、岗位实践等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警务督察、考勤、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统战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及相关制度建章立制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全面负责学院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完善学院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决算、统计等编报工作;负责学院人员的社保管理;负责会计基础核算、财务报销业务;负责教职工工资薪酬的发放及各类社会保障经费的核算;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负责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审查工作;负责学生资助金发放;负责收费及票据管理;负责党费及工会会费的收支管理;承担学院师生警用物品的配备、发放、更换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务处:负责起草、修订教学管理制度;负责汇总上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组织新专业申报工作;编制教学计划并下达教学任务,统计核报学历教育任课教师工作量和课酬津贴;负责教学诊断、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和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能力竞赛,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负责校内外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报名、课程辅导、考试及学位英语相关工作;承担教学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处(保卫处):负责拟定学生警务化管理和思想品德行为教育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考核各系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行为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国内外交流工作;负责学院高职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学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征兵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减免学杂费的管理和评定以及学生医保等工作;负责学管队伍管理、考核、培养等工作;负责校园安全保卫、消防、禁毒等校园治理工作;负责学院易班网的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后勤管理处:负责学院教育教学及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生活物品的招标、采购、发放;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登记、入库、调配工作;负责教职工办公用房、集体宿舍的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教室、宿舍的后勤维修工作;负责全院师生的餐饮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校园保洁、绿化工作;负责对后勤社会化服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师生卫生防疫及保健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学院节水、节电、节能改造工作;落实学院基本建设和规划各项任务;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科研处:拟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学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科研平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学院质量工程课题、科研项目的申报督查与验收评审工作;负责自治区教育厅科研课题、自治区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社科、自治区社科与公安部社科以及各种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与过程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做好年度科研统计工作;负责学院智库建设;负责《警院论坛》校刊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学院学术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警务训练处(政法干部培训中心):承担区内外各级各类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培训业务;承办外警、国际组织培训(研修)项目;负责与公安部国际执法合作局工作对接,与区内外公安机关、相关单位机构的合作交流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校内外培训师资库建设、评聘以及培训课程研发、申报、组织、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学院实战教官培训工作及西校区警用装备、武器警械的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和落实公安民警警务化训练、送教下基层、大型赛事等活动的组织及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成人教育教学相关工作(自考除外);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规划审计处:负责编制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管理规划实施;负责学院“双高计划”、升格本科等建设工作;负责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年度执行情况检查与总结;负责学院办学基本数据库的维护、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学院招生计划的拟定;负责编制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学院中长期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职能部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各项审计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负责学院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教辅机构
一、基础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院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组织、检查、督导等工作;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相关科研工作;负责基础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宣传、团体辅导、心理普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负责组织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和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践教学部:承担非公安专业学生的实践性教学实习、就业工作;承担学院职业、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安排;负责拟定实践教学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的统筹工作,做好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院外实习基地的协调与建设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学院年度高校就业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用法律系: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工作安排情况;负责本系部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本系部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考评工作,负责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学院教学改革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编排各专业教学计划,组建本系部专业教师团队,组织科研项目申报;负责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本系部多媒体及实验实训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报修工作;负责本系部所属教研室的管理和考核;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活动开展、安全稳定、就业实习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警察管理系: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工作安排情况;负责本系部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本系部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考评工作,负责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学院教学改革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编排各专业教学计划,组建本系部专业教师团队,组织科研项目申报;负责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本系部多媒体及实验实训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报修工作;负责本系部所属教研室的管理和考核;制定并实施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及学生警察职业能力培养规划等;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活动开展、安全稳定、就业实习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安专业学生实习、就业等工作;负责公安联考相关课程培训、体能测试、面试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刑事司法系: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工作安排情况;负责本系部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本系部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考评工作,负责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学院教学改革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编排各专业教学计划,组建本系部专业教师团队,组织科研项目申报;负责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本系部多媒体及实验实训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报修工作;负责本系部所属教研室的管理和考核;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活动开展、安全稳定、就业实习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与安防工程系: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工作安排情况;负责本系部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本系部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考评工作,负责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学院教学改革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编排各专业教学计划,组建本系部专业教师团队,组织科研项目申报;负责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本系部多媒体及实验实训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报修工作;负责本系部所属教研室的管理和考核;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活动开展、安全稳定、就业实习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中职部: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工作安排情况;负责本系部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本系部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考评工作,负责班主任、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学院教学改革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编排各专业教学计划,组建本系部专业教师团队,组织科研项目申报;负责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本系部多媒体及实验实训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报修工作;负责本系部所属教研室的管理和考核;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活动开展、安全稳定、就业实习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职招生、就业、学生学籍管理、奖助学金资助等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承担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组织工作;承担全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管理、考核、培养工作;负责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教学研讨、集体备课,创新教学教法等相关工作;负责学院易思网的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思政教育教学专项工作;负责全区高职院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委员会相关工作;协助学院落实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图书馆:负责发挥图书馆的教育功能,开展大学生思想品德、人文素质、科学素养教育等活动;负责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等文献信息资源的建设、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工作,推进和实施现代化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负责开展阅览流通、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等文献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书刊资料的清点、剔旧、调拨工作;承担学院教材选配、征订和发放工作;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开展馆际协作与交流,实现文献资源的共建、共知与共享;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警体训练教学部:承担全院学生警察体育课程教学与训练,围绕专业建设进行课程设置,负责警察体育课程教材的编写与遴选、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的编写与修订,负责制定本部门教学、科研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学院警体器材购置和维修经费的申报工作;负责体育场所及训练器材的管理;负责院内外各项体育及警务技能竞赛活动,定期对学生进行身体技能和素质测试;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网络管理中心:承担学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定、落实及经费预算工作;负责制定学院信息化运行管理制度;负责学院数据中心建设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学院网络建设、升级改造、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和维护;负责协助学院及各部门公众平台网络舆情监测;负责学院内网技术咨询及网络信息数据采集等工作;负责学院门户及相关网站的开发及管理工作;负责为学院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提供技术指导及保障;负责各系部多媒体及实验实训设备维修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做好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网络信息保密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 他
一、驾培中心:负责制定、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负责本部门教练员、业务员、后勤人员的管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文明教育工作;负责组织驾驶技能课程的理论教学培训和实操教学工作;负责本部门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团委:负责研究拟定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院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团员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作;负责指导学生会、社团开展工作;负责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团属宣传阵地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共青团的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工作;负责《绣青春》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指导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等竞赛活动;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组织教职工经常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负责教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协助学院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协助政治部做好离退休人员和教职工家属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负责本部门人员警容风纪、考勤、考核工作;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