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站日常内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0/8/27 22:28:57 阅读次数:26543次

1、日常内务管理主要是对诊所信息、档案兼材料、办公用品以及安全、卫生、办公、上课秩序等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

2、信息应保持公开和通畅;实现资源共享,但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除外。

3、诊所日常事务实行小组负责制,每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值班老师对各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利,违反规定的可按相关制度处理。

4、图书不得随便外借,对其使用应限于办公室和接待室。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点,丢失图书应原价赔偿,用完后应放回原处。

5、计算机及打印机应该用于诊所事务。操作计算机、打印机应依程序进行。存入计算机资料应依相关要求进行,禁止存入非诊所事务信息。

6、电话及传真机应保证用于诊所相关事务,严格禁止用于私人事务。

7、各类档案材料应按规定存放,不得随便放置。保持良好值班秩序。

8、诊所卫生应由各值班小组具体负责。专用教室应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打扫。

9、在值班过程中以及值班后,应检查室内设备,确保其完好、不丢失。离开时应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保证安全无误。

 10、诊所同学的学习情况,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并依此为每期学员制作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