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14/7/7 10:30:04 阅读次数:39225次
 

 为加强beat365教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通过开展经常地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减少误解、指导工作,增强合力的目的,为提升beat365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

(一)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

 (三)院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教职工之间

 (四)中层干部与所属部门教职工之间

二、谈心谈话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一分为二

(二)双向沟通、减少误解

(三)真诚平等、互相信赖

(四)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三、谈心谈话基本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和重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二)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三)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四)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四、下列情况应当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一)教职工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学院主要领导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部门负责人之间、教职工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上一级领导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中层干部、教职工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履职尽责、师德规范等方面出现问题时,上一级领导要及时谈话、分析原因、讲明利害、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切不可姑息纵容。必要时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

(四)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五)教职工岗位调整、重大奖励或处分时,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六)教职工主动要求谈心时应当及时进行。

五、谈心谈话要求

 (一)谈心谈话视情况采用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或二者结合进行。

(二)根据不同情况或时机可选择随时谈话谈心或正式谈话。正式谈话应当有2名主谈人在场,做好谈话纪录并在谈话后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三)谈话谈心应当提前做好准备,采取适当方式,力求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

(四)因未及时谈话谈心造成问题发生或扩大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