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与《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2022年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自治区教育厅大学生资助中心分配给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5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60名,国家助学金名额1150名(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依据各系部管理的学生人数比例已将名额分配至各系部。(见附表)
2、根据《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各系部要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开展评选工作。
3、助学金评选不再要求开具贫困证明,学生签署承诺书即可。
4、请各系于9月15日之前报送“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推荐人选材料,“国家助学金”待新生全部入学后再行评选。
5、国家奖学金四系各一名,剩余一名各系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材料,由院长办公会决定人员。励志奖学金按照评选标准筛选,如有空余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统一调整标准,各系部不得随意降低评选标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报送评审结果,或者出现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等违规违纪情况,学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学生工作考核中扣除考核分,并不再补办。
6、各系部报送的评选材料经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核后,如有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退回系部补选,评选金额由学生处在全院范围内调剂使用。
7、学院奖助学金审定小组将进行全程监督。学生处资助中心将设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附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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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应用法律系 |
警察管理系 |
刑事司法系 |
信息与安防工程系 |
中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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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5人) |
1 |
1 |
1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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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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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160人) |
57 |
11 |
52 |
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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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1150人) |
420 |
84 |
360 |
286 |
0 |
注:①国家奖学金最终人选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②国家助学金名额为3300元/每人,系部按照总额不变,评选档次以《评选细则》中规定的4000和2000档实施评选;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