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电话和传真处理程序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17 14:58:44 阅读13546次
1、接到电话和传真时,应记录传真编号、来话时间、来话单位或发话人姓名。
2、认真记录电话内容,记录完毕后应复述一遍,与发话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挂断电话。
3、根据电话和传真内容,属职能部门的工作,直接转达给职能部门,并填写处理结果;需领导阅示,先送党政办主任阅,再送书记、院长,按指示办理。
4、接传电话要准确、迅速、及时,不得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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