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工程项目验收及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自治 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 提升高职院校教师队伍教学科研能力,促进专业建设和人才 培养紧密对接自治区产业发展,助力beat365内涵建设“五提升” 工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 现将开展2022 年“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 及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依据 1. 自治区级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2.项目申报书承诺与结题报告。 3.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资料汇编。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度立项及2017年以前因故尚未结题的项目,如 对验收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15 日前提出(详见附件)。
二、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依据
自治区教育教学资料工程申报及立项文件相关要求,以 及项目申报研究承诺。
(二)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8—2021 年立项的高等职业 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如对验收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 年 4 月 15 日前提出(详见附件)。
三、验收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采取专家评审和会 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各项目组负责人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在学 院组织的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会上进行现场汇报,如不能到 场汇报,需书面声明,经过审批,可由项目组其他成员代为 汇报。
(二)项目的结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教学改革论文、 教学改革实施成果、专著、教材、实用新型专利、成果报道 等,应标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资助”字样, 未标注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范围。鼓励项目组积极推进研究 成果转化,助力学院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三)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未完成立项任务书规定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或无 成果鉴定的;
4.擅自修改立项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内容或技术路线 的。
四、材料报送
(一)参加验收项目组请于2022 年 4 月 22 日前提交验 收或检查材料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电子 版材料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结题/中期(例: 实验实训项目-XXX中心建设-李XX-结题)发送至科研处邮 箱: nxjgkyc@163.com;纸质版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3 份 提交至学院科研处208室。
(二)中期与结题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胶装成册(A4), 展现项目研究全过程管理:
1.封面
2.材料目录
3.教育厅申报文件通知
4.学院转发的申报文件通知
5.项目申报书
6.项目立项文件
7.教育厅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文件
8.学院转发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文件
9.中期检查支撑佐证材料
10.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表
11.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
12.项目结题报告书
13.结题验收成果佐证材料(至少需有公开发表 1 篇教 改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不超过20%,以及其他相应的佐证 材料)
14. 自评报告(内容涵盖项目的总结、效益、效果、经 费使用详细情况等,3000-5000 字 )
15.项目成果转化证明(选附)
16.项目结题验收专家评审表
以上相关材料内容不得缺项,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胶 装提交,项目成果意识形态有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项目不予安排验收,所需相关表格见附件下载。
(三)各系部、教研室接到通知后,应认真组织所在部 门项目负责人做好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材料准备工作,科 研处会根据会议评审意见,初步提出验收意见并完成检查后 的书面总结上报教育厅。项目验收分为现场汇报为5 分钟, 答辩5 分钟,汇报需制作PPT并使用学院统一PPT模版,汇 报与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参与验收、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及 时关注科研处发布的现场汇报答辩通知。
联系人: 陈红、张桢
联系电话: 0951-6883083
附件:
2022 年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名单

